东光县图书馆(联盟)2023年工作

发布日期:2023-11-04 17:18:01 阅读量:3436



一、示范区绩效考核评价

完成了示范区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完善工作,从数字资源更新量、藏书量、人均读者覆盖率、建设标准等多个方面提供数据及佐证材料,现目前指标已全部符合复核标准。

二、示范区五项指标(人均增书率)

依据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第一条第2项、《沧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第九项第77条:人均年新增公共图书馆藏书量(不含电子文献)不少于 0.05 册要求,此次投入资金19.8万元采购图书,是为全县9个乡镇配备图书,提高我县藏书量,满足示范区复检和二级馆创建标准要求。

三、新型空间建设

按照沧州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3年城市书房建设的通知》(沧文创发办字【2023】1号)的文件精神,2023年沧州市将在渤海新区黄骅市和15个县(市、区)共建设16个创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城市书房,统一命名为“狮城书房”。城市书房建设工作被列入沧州市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按照文件要求,我局建设了一座城市书房,面积150平米,配套图书、电脑、桌椅书橱及借还设备,目前已建设完成

四、数字资源建设

依照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第三项“公共文化服务于科技融合发展”第14条要求,市级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不低于25TB,县级馆可用数字资源不低于3TB。另根据2023年示范区复核标准第三项“数字资源更新量”不低于50%标准要求,图书馆数字资源至少增加至8TB以上。数字资源的建设,使得图书馆数字文化资源更为丰富、产品更加优化、服务更加便捷,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便捷的公共文化服务,此次图书馆投入资金4万元,采购汇雅电子图书数据库。此数据库含电子图书120万册,极大充实了馆内电子资源馆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