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图书馆(联盟)2022年工作

发布日期:2023-11-04 17:16:43 阅读量:3209



1、城市书房建设是沧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重点工作之一。按照《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沧州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规划(2021-2025年)》《沧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加快推进城市书房建设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推进城市书房建设,结合我县实际,推动城市书房项目,计划与社会力量合作建设城市书房,面积150平米,藏书3000册,截止目前已完成。

2、结合2022年公共文化示范区复检绩效评价指标要求和公共图书馆二级馆创建要求,藏书量、借阅流通次数均以公共图书馆管理系统数据为准,数据提供是以县馆总馆加乡镇分馆借阅数据,并提供系统截图佐证,为此我馆投入资金9万元开通9个乡镇分馆的图书集成管理系统授权,用于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与县馆系统对接实现通借通还。

3、根据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和省、市主管部门要求,图书馆必须达到部颁二级馆标准,其中面积不低于4500平米。图书馆在原有面积基础上,向政府申请将体育馆东半部一楼二楼1300平米、青少年活动中心四楼1000平米同步进行改造,现图书馆总面积4850平米。除面积外,二级馆达标其他必备条件情况如下:2018-2021年四年外借量共56.2406万册次,年均文献外借量14.0601万册次(标准10万册次)、读者满意调查问卷采集680份,满意率99.06%(标准80%)、2018-2021年间购置图书97776册,年均增书24444册,年人均新增图书0.07册(标准0.013册)、馆内馆员5人,其中助理馆员职称1人,馆员职称2人,技工五级图书仓储员1人,中级教师职称1人,专业技术人员占比100%(标准70%)、财政拨款方面,2018-2021年共拨付资金847.87万元,平均年拨付资金额度211.96万元(标准130万元)。除以上六项必备条件外,图书馆其他指标均基本符合要求,目前正上报佐证材料,等待评估定级结果。

4、在做好疫情防护基础上,我馆积极开展阅读推广活动,2022年共开展活动3场,拍摄4.23世界读书日宣传视频一部。